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6/1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網路系統操作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籍管理相關業務。 二、協助教學行政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人事室(05-2781561) 一、 僱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 二、 月支報酬:30,602元(內含勞、健保費自付部分),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220薪點僱用。 三、 有意願者請填妥「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15年教務處書記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證件於115年6月17日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四、 應繳文件均需以「正本」掃描後傳送:1.報名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證明文件。5.男性需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 五、擇優通知面試,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 六、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除正取 1 名外,得視成績增列侯補名額 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年。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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