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工友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7/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單一窗口網站查詢、小額採購、協助辦理物品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分署秘書室陳科員,電話:(07)715-2158轉7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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