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15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政相關⼯作經驗者。 (三) 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 無⾏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各機關約僱⼈員僱⽤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情事。
工作項目
戶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15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曾任2年以上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五)約僱期間期限:自僱用簽約日起至115年7月30日(或被代理人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七)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 (八)聯絡電話:04-24736255分機204 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11/20 ~ 114/11/26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6/13 ~ 114/06/17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6/03 ~ 114/06/09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4/11 ~ 114/04/16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3/20 ~ 114/03/24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2/17 ~ 1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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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1/15 ~ 113/11/19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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