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聘用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6/17
職務列等
聘用六等296薪點(月薪42742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綜理社區發展業務:(A640082職務代理人) (1)年度預決算。 (2)社區發展年度計畫擬定及成果彙整(施政績效、成果、媒體雜誌)及統計報表。 (3)社區發展協會會務,含會員大會紀錄、改選備查及爭議處理。 (4)社區培力育成中心委託案,含招標及驗收付款。 (5)鄉鎮市公所聯繫會報及公所辦理社區工作評鑑作業。 (6)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及修繕補助,含工務處小型工程款會辦。 (7)社福考核。 (8)社區業務中央對口。 2.本科預算業務。 3.本科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窗口。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社會工作師證書(以上為必附證件),其它證照(如語言等)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社會行政科郭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125)。 4、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25日止或被代理人申請復職前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先生,電話03-5518101分機38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