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6/2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取得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局廉政預防業務(如廉政宣導、採購監辦等)。 2.專案成效報告及相關業務報表統計之彙整及陳報。 3.責任區公文會辦。 4.一般行政公文處理(含預防科登記桌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經審查符合者得先由本局政風室擇優篩選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5.本職缺為本局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115.4.1-116.3.31)之職務代理人,月酬280薪點(38,948元);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6.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聯絡人及電話:傅小姐:(02)2307-0123分機118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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