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6/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醫、藥、護理、衛生等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工作項目
1.公文分派與承辦。 2.協辦定期會議及委員會議相關事宜。 3.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4.嘉義市藥癮戒治服務方案。 5.結合地檢署辦理緩起訴金補助計畫(撰寫計畫及相關核銷)。 6.戒成郵件收件窗口。 7.協同辦理三四級講習。 8.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教材物資、檔案管理。 9.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庶務性業務推算。 10.協助推動毒品防治工作。 11.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並請將下列(2)至(4)文件掃描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一併作為附件上傳,選擇本職缺: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醫事人員相關證書(如無免附)。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免附)。 2.欲確認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報名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翁主任 (05-2338066分機891);確認工作內容,請致電心理健康科張科長(05-2338066分機411)。 3.甄試: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則不予受理;另亦得視甄試成績擇優候用1-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經甄選錄取者,應於接獲本局通知30日內到職,逾期未報到則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該職缺則由候用人員遞補,並以實際到職日聘用。若應徵者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5.其他: (1)僱用期間:自115年7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結束參加年終考核,考核成績作為116年度續僱與否之依據。 (2)核薪方式:本職缺為年度型約僱人員,以5等1階280薪點起薪僱用,薪點折合率139.1元,月支38,948元整。 6.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 (此調閱方式,如在上網有效期間內不得再修改)。 7.年度型約僱人員,如經費不足或計畫結束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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