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修護員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7/11
職務列等
雇員至雇員或9等至9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5
候補
1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海軍保修作業員(正取1員、備取2員) 報考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3.具修護或後勤管理業務工作滿1年或曾任國軍海軍後勤修護管理職務。 4.具國外接(換)裝經驗尤佳。 考試科目: 1.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 2.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評鑑作業規定。 3.後勤管理學。 空軍保修作業員(正取1員、備取2員) 報考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3.具修護或後勤管理業務工作滿1年或曾任國軍空軍後勤修護管理職務。 4.具國外接(換)裝經驗尤佳。 考試科目: 1.國軍裝備保養修護作業規定。 2.國軍精密量具修校作業規定。 3.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 4.國軍無效裝備汰除作業規定。 飛彈保修作業員(正取1員、備取2員) 報考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3.具修護或後勤管理業務工作滿1年或曾任國軍後勤修護管理、飛彈系統保修、研製等職務。 4.具國外接(換)裝經驗尤佳。 考試科目: 1.槍砲彈藥刀械管製條例。 2.國軍械彈爆材管理指導要綱。 資料管理助理員(正取1員、備取2員) 報考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管理相關科系畢業。 3.具電腦文書處理或後勤管理業務工作經驗滿1年者。 4.具國軍補給管理職務尤佳。 考試科目: 1.國軍用兵後勤管理系統作業規定。 2.政府採購法。 3.國軍網站管理作業規定。 工程管理助理員(正取1員、備取2員) 報考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土木建築、營建管理相關科系畢業。 3.具工程、工程管理業務工作經驗滿1年或曾任國軍工程相關職務尤佳。 考試科目: 1.政府採購法。 2.國軍房屋及設施修繕維護作業規定。
工作項目
海軍保修作業員: 1.軍品試(製)修審查作業。 2.稽核艦艇裝備修能籌建。 3.艦艇保修修造成本分析審查及提出改進措施。 4.艦艇保修機工具管理及設備更新檢討。 5.協助艦艇裝備保修工作技術性窒礙檢討及提出改進措施。 空軍保修作業員: 1.辧理通次室業管裝備(空用)、精密量具及飛行個裝(含求生裝備)相關業務。 2.航空器修護工具、支援裝備管理、設備更新檢討及報廢、汰除品項之審查。 3.協助辦理航空器系統相關業務。 飛彈保修作業員: 1.稽核飛彈系統修能籌建(含修能整合)執行情形。 2.飛彈保修各項維保成本分析及精算作業。 3.協助稽核各單位國軍序號彈藥管理資訊系統,執行申請撥發、帳籍異動、調儲調撥、射擊耗用及進廠維保等時機實施資料更新。 4.協助飛彈保修工作,技術性窒礙檢討及提出改進措施。 資料管理助理員: 1.協助檢驗廠商代號、衛星工廠試製及保修合格品項、軍品編裝料號、國軍武器系統代號、軍種料號及不適用物資資訊等統料資料分析作業。 2.協助國軍用兵後勤管理資訊系統專案管理及異常統計分析文件。 工程管理助理員: 1.協助檢驗各單位生活設施、一般作戰設施維護工程執行進度及水電用量統計資料。 2.協助檢驗各營區每年植栽綠化成果及營工業管科目預算支用狀況統計資料。 3.協助國軍用電危安管制及營區電器引火案件調查。
聯絡方式
後次室軍整處承辦人林家豪中校,電話636338/02-23116117。 後次室後管處承辦人陳韋帆中校,電話636372/02-23116117。 後次室後計處承辦人王錦虹雇員,電話636312/02-2311611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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