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約用人員(秘書室)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6/15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者尤佳。 (四) 具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惜物網變賣案件及財產報廢事項。 (二) 巡檢本局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廳舍公共區域環境清潔與設備安全。 (三) 本局財物保管人間財物移交審核、登記作業及財產標籤印製。 (四) 參加年度財產盤點抽盤。 (五) 舉辦財產保管實務教育訓練。 (六) 辦理本局廳舍太陽光電設置標租。 (七) 辦理本局辦公廳舍環境設備安全衛生維護業務。 (八) 辦理本局辦公廳舍環境設備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九) 彙辦本局閒置空間列管業務及行政作業。 (十) 監看本局辦公廳舍空氣污染、天然災害受損通報。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3296111/post ) 2.切結書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3296111/post )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請附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服務證明等,無則免附) 5.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6.以上文件若為影本請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秘書室約用人員」,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薪資待遇:月薪 新臺幣 38,948 元 2.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3.報名截止日期:115 年 6 月 15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甄選資料,擇優符合僱用條件者參加筆試(50%)及面試(50%),考試時間將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5.放榜 : 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以機關通知為準。候補期間得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無合適得從缺。 6.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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