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18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為考選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環保行政、環保技術類科或環境工程類科之應考資格,包含公共衛生、地理環境資源、資源環境、經濟或公共行政領域等學系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三)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辦理消費性產品綠色設計。
(二)推廣維修延長產品使用壽命。
(三)循環採購等永續消費政策研擬及推動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reca.gov.tw「公告訊息/徵才資訊」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5年6月18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reca.gov.tw「公告訊息/徵才資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5年6月18日前寄至100211臺北市中正區潮州街2號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資源循環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資源循環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五)本職缺係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員,自115年7月13日(或自受僱日)起預計至116年7月12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原因消失復職前1日止,即予解僱。約僱人員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9.1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2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本職缺為預估職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留職停薪,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七)聯絡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吳小姐,聯絡電話(02)2370-5888轉3032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