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1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三)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如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須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證明之學位證書。) (四) 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網頁管理能力、…等。 (五) 具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中心」行政業務。 (二) 學校交辦之其他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僱用資格部分,請洽人事室04-8826436分機1800、1810,工作內容部分,請洽圖書館04-8826436分機2100。 二、每月薪資:學士級第1年每月支給新臺幣3萬6,174元;碩士級第1年每月支給新臺幣4萬1,370元;契約期滿若因計畫需求經本校年度考核優良而續僱,於任職滿1年之次年8月1日起,薪資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行政組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按年晉薪。 三、報名方式:有意願且資格條件符合者,請於115年6月16日(星期二)前檢具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詳如簡章),依序裝訂後彌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視同無效,請於信封袋上註明「行政組員甄選」)至本校人事室收。 四、相關表件詳如下方附件,或至本校首頁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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