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

約用行政員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7/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 (二)學歷、工作經驗(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工作經驗以上者)。 (三)熟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軟體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專業證照等(持有校安人員合格證書者擇優錄取)。
工作項目
(一) 學生輔導與賃交通安全:導師業務、交通安全、校外賃居。 (二) 兵役國防與防災防護:兵役緩徵及折抵、全民國防(含防震及防災救災)。 (三) 資訊財產與防制霸凌:資訊業務(含智慧財產)、學生霸凌防制。 (四) 校安輔導與行政庶務:校安輪值、工學院輔導(機械、化材、建研所及意見信箱回覆)、遺失物領取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請檢具下列表件各1份 (1) 約用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徵才訊息】下載,自傳部分請詳述)。 (2) 身分證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 工作證明文件影本,須記載工作起訖時間(勞動契約及勞保加退保證明不得為工作證明文件)。 (5)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新進人員專區/新進人員報到應填表單5-5下載)。 (6) 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 2. 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115年7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或親自送件至「26047 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 王盈茹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 約用行政員職務」。 (二) 預定進用期間: 本職缺為本校約用人員職缺,自報到日起進用,試用期3個月。 (三) 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臺幣33,384元。 (四) 應徵者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五)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國立宜蘭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 王盈茹小姐聯絡電話:03-9317186,或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3-931702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