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任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22
職務列等
-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大專(含)以上會計相關科系畢業。
二、 熟稔電腦軟體及網路系統操作。
三、 具校務基金經驗尤佳。
四、 能吃苦耐勞,性別不拘。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爲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爲,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爲,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工作項目
一、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二、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員:主計室王小姐(02-77491162)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5年06月22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email protected]信箱,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主計室專任助理-○○○(姓名)。」
二、請檢附: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貼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約用人員-列印約用人員簡歷表)
(二) 畢業證書、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資料證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薪資待遇:依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敘薪。
(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36,300元,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41,500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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