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以下學歷或經歷資格條件,且有證明文件者: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熟稔相關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軟體,以及公文寫作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遙控無人機檢驗及登錄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履歷填寫及上傳證明文件(如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英檢證明等)。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聘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錄取人員至本局實務訓練報告前1日止(預計115年12月)。
4.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52,301元(280-376薪點,薪點折合率139.1元)。
5.聯絡人:飛航標準組吳先生 電話:02-2349642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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