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18
職務列等
薪資:32450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礦產權利金之回饋金發放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5年06月18日前檢具個人履經歷表(附2吋半身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名)各1份,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方式均可,以掛號郵寄時請寄: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建設課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 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 僱用期間:115年7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四) 聯絡人:徐小姐 ;聯絡電話:037-250078 分機3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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