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1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款至第八款、第十至十一款情事之一。 (二)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三)性別不拘,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轄戶籍巡迴查對、地籍謄本、歷史檔案建檔掃描等業務。 (二)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7日(星期二)止。 (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於報名期限內於事求人網頁報名或紙本送達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之1號(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於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之1號),時間另行通知。 三、待遇:月薪29,500元。 四、聯絡電話及人員:03-8872109#12,黃先生。 五、錄取人員,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公告於本所網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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