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

組長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 )現金與票據收付:學雜費及代辦費收取、零用金管理、各項費用支付、規費與收入繳庫。 (二)帳目登記與報表編製:出納備查簿登記、編製出納報表、扣繳憑單申報。 (三)證券與公庫保管:公庫銀行往來、保管款與保證金管理、有價證券保管。 (四)勞健保與公保業務:扣繳及彙繳。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具服務及學習熱忱且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學校行政業務需要加班且能配合職務調整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 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四)具word、excel、internet、e-mail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9月1日後出缺。 (二)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6月22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 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格式)後上傳:(1)歷任派令(2)歷任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 最近3年獎懲令(8)男性需 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9)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採購證照等證書(無者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四)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六)聯絡電話:(02)26701461分機501汪小姐 **甄選方式:由本校先行初審報名者之資料,擇優通知參加;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方式為口試,每人10~15分鐘;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候用期限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 **甄試時間:另行通知。(逾時視同放棄) **附則: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程序或棄權時,3個月內由備取人 員依序遞補;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校向原服務機關辦理商調。如有偽 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