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聘用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21
職務列等
6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獸醫或動物、生物相關科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者尤佳。
(二) 具備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三) 對於動物檢疫及檢疫行政事務具高度熱忱,有責任感。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具全民英檢(或相同級別英語能力檢定)中級以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動物檢疫相關會議、動物檢疫案件執行及管理。
(二) 辦理計畫採購及管理。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間:本聘用人員係處理本署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預計工作期間為115年7月22日起至116年7月29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前1日止)。
二、報名及聯絡資料:
(一) 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動物檢疫組聘用職代」,地址:「11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0樓-動物檢疫組」收。
(二) 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及500字以上自傳,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或其他訓練、進修證件影本(無則免)。
(三) 期限:民國115年6月21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並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遞補本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 月支報酬:360薪點(約新台幣50,076元)。
(五) 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2-33436417。
(六) 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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