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職業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1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 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三) 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條所列不得進用之人員。
(四) 未曾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者,未曾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者。
工作項目
(一) 依相關規定之職業輔導員之服務方式及內容,辦理學生職業輔導相關工作,配合職場工作時間或受輔導學生之特殊需求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二) 配合學校校務與特教組庶務工作,以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特教組徐組長,聯絡電話02-27825432分機112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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