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臨時人員(長青科)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18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 具政府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衛生福利部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檔案整理。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本局甄選報名表(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3297075/post
2.切結書(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3297075/post)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請附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等,無則免附。)
5. 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敘明「應徵社會局長青福利科臨時人員」,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代賑金:時薪制,新臺幣196元/小時。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預計115年7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止。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報名截止日期:115年 6 月 18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5.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6.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以機關通知為準。候補期間得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無合適得從缺。
7.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