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約僱佐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工作熱忱且願意學習者。 2.熟悉電腦套裝軟體操作且文筆流暢。 3.具檔案管理工作實務經驗並附有證明者。
工作項目
1.點收及複核專利案件電子檔案,並校對、更新及更正相關資料。 2.協助規劃執行專利檔案管理系統。 3.比對、篩選及整理專利檔案清理計畫目錄及資料。 4.補鍵及協助鑑定、清理檔案資料。
聯絡方式
一.職稱及員額:約僱佐理員(預估缺)、1名。 二.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8,948元(預估自115年7月6日起僱);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三.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附影本者如獲錄取須檢視正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檔案科約僱佐理員」,並於115年6月22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1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公告資訊/徵才快報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檔案管理工作實務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局網。 3.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且僱用期間平時及年終評核表現良好者,得分年依評核結果續僱。 四.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含相關法令),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五.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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