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1
有效期間
115/06/11 ~ 115/06/22
職務列等
5等至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備MS-Office軟體操作、運用能力,熟練中文輸入及上網等資訊能力。 4.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1.總務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本職缺約僱人員(自簽約日起聘至請假人員復職前一日止,(預估至115年8月)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 3.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9,564元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切結書1份(請於本所網站下載)。 3.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及簽章,履歷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s://www.cs.gov.tw)人事徵才公告附件下載使用)。 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6.戶籍資料及身分證影本。 (二) 相關資料請於公告結束日前,寄至本所人事室:(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 1.收件人: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人事室范主任 2.地址:臺東縣池上鄉大埔村大埔49-1號 3.聯絡電話:089-862041轉106 (三) 注意事項 1. 請註明應徵職務。 2. 限郵寄掛號方式報名,並注意郵戳時間至遲以本公告截止日前為主(含截止當日),逾期視同無效。 3.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報名文件請於115年6月22日(一)下班前(17:00)前以郵戳為憑送達,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不合資格論。 4. 任用與否文件均不退件,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另擇優通知至本所辦理面試,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書面資料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5. 備取人員資格3個月,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本所另有相當職務且備取人員符合進用資格者,另行通知進用。 6. 書面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逕予銷燬,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 7. 甄審結果於甄審結束後在本所網站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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