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專案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2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職稱:專案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本職缺為本室職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
二、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學士36,885元/月;碩士41,209元/月,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時,依序通知遞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性別:不拘。
五、須具資格條件:
1.國內外學士(含)以上畢業。
2.穩定性高、個性開朗、溝通能力佳、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做事細心。
3.具備電腦維護基本能力、文書及資訊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資料美編能力。
4.具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制概念尤佳。
六、預定進用期間:本職缺為本校職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職缺,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1日止。
七、工作時間:8時至17時(配合學校規定),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
八、本職缺歡迎(優先考慮)具身心障礙者投件。
工作項目
1.辦理不適任教師查核事宜。
2.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登錄及核銷等事宜。
3.製發同仁服務證、職名章事項。
4.開立同仁各類證明書事項。
5.辦理教職員國民旅遊卡及各項福利措施等相關業務。
6.辦理本室電子公文公告及一般存查公文。
7.辦理本校身心障礙人員統計事宜。
8.協助差勤系統管理、加班申請案。
9.協辦本室各項會議、職員訓練、進修等事宜(含終身學習)。
10.臨時交辦業務。
(仍以單位實際需要酌作業務調整)
聯絡方式
壹、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4日(週三)止。
二、報名所需文件:
1.履歷表與自傳(如附件格式)。
2.最高學歷證件電子檔。
3.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4.相關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含英文、相關技能檢定等)。
三、報名方式:一律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資料。請將報名所需文件備齊,並且合併為單一PDF檔,郵寄至徵才信箱[email protected],檔案名稱及信件主旨為「應徵專案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OOO」(OOO為應徵者姓名)。
四、甄選方式:經資料初審後,擇優辦理複試,複試以面試為原則。參加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地點、方式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貳、其他
一、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二、學歷證件經查明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並且自負法律責任。
三、面試時,請備妥相關證件正本以供驗證身分所需。
四、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五、凡報名參加本次徵選作業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六、若有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或來信洽詢:
電話:04-7232105分機53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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