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研究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或碩士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法務相關之重要工作經驗者;曾經協助辦理改制行政法人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協助行政法人籌備推動小組辦理相關業務: (1) 辦理相關各項業務、法案審議及進度列管計畫等 (2) 召開及舉辦工作小組或相關討論會議 2.撰擬及修正行政法人相關規章草案: (1) 行政法人組織規章草案 (2) 行政法人人事管理規章草案 (3) 行政法人會計制度規章草案 (4) 行政法人自主財源收支管理規章草案 (5) 行政法人人員安全查核管理辦法 (6) 行政法人董事會議事規則 (7) 行政法人購作業實施要點 3.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4.工作時間:8:30-17:30 5.雇用期限:自起聘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6.薪資:約 38,670 至 43,370 元 面試後根據相關經驗決定(含勞保、健保及勞退) 7.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聯絡方式
1. 應徵者請於115年6月22日前將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照片、聯絡電話及Email)、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專長等證明等文件電子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封主旨請註明:「應徵研究助理_姓名」,並留下聯絡手機,證件未備齊者恕不受理。 3. 出缺職務由本所擇優甄選,初審合格者以電話通知面試,如電話無法聯絡到視同棄權,不再另行通知;錄用與否,所寄資料恕不退件。另本次甄選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不錄取。 4. 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5. 聯絡人:賴小姐(電話:02-2820-1999#762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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