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 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 全民英檢中高級或日文二級以上,或其他相當之英(日)文檢定合格。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4、 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5、 具有處理國際事務相關經驗。
工作項目
1、外賓接待、締盟城市交流、國際合作、城市外交專案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1、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開工作項目相關經驗),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後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達3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語文檢定、其他專業證書(如採購專業人員等證書,如無免附),佐證資料請完整上傳(請註記資料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其 他: 1、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2、初審合格者,本處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通知參與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3、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07)3373038 ------------------------------------------------------------------------- 備註: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4/06/13 ~ 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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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6/03 ~ 1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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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5/21 ~ 1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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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5/08 ~ 1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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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4/21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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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3/28 ~ 1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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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3/18 ~ 1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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