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員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17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辦理組織編制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6月17日(星期三)前登入本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我要應徵」(即線上同意本總處調閱履歷)後辦理下列事宜:
二、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未登載於MyData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及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電子檔(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三、 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或測驗程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測驗方法將於本總處通知面試或測驗時告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聯絡人:汪小姐;聯絡電話:02-23979298#13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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