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約聘人員(C030371、C030373)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26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
2.熟諳行政業務及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 Office等)、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4.具重型機車駕照,有小客車汽車駕照者尤佳,且能獨自公路駕駛。
5.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1.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案人員月酬約4萬2,742元。惟具有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月酬約4萬5,052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依計畫一年一聘,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聘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聘。聘用期間視各該年度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得予續聘。
2.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5.汽機車駕照影本,於115年6月26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李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長照所約聘人員(C030371、C030373)」。
3.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4.本次甄選正取2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3李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長照所電話(03)9359990分機3250林小姐(工作事項疑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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