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課村里業務。
二、部落會議、職業訓練、民防災害、體育等民政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6月17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簡要自述維護),並授權徵才機關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於報名期限內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為附件。
二、逾期報名或上傳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職缺係預估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錄取人員不予核派。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本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選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9801004分機102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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