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本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
三、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中心登記桌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免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請於職缺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依教育部訂頒之規定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在離職證明、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等)。
4.英語能力證明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請依序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人事室何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557
(三)甄試程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合、初審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四)本次徵才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六)本職缺月支報酬以3等230薪點起算,折合新臺幣31,993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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