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國防部專門委員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7/03
職務列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3.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並具簡任官等任用資格。
4.能配合本部軍事演訓或勤務任務加班或輪值。
5.進部人員須配合安全調查。
6.錄取本職缺人員須配合本部填寫特殊查核表,通過特殊查核後始得辦理報到。
7.本部服務同仁受赴陸管制(依規定不得進出港、澳、大陸),及依「從事國防事務現職及退離職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 」,離退後受出境及赴陸管制3年限制。
工作項目
1.辦理政務辦公室公共事務處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於115年7月3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張介綺,電話:(02)8509955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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