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22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中英文輸入及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具美工、製作海報及影片製作剪輯能力者尤佳。 (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1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實價登錄收件、更正、聯絡申報人等櫃檯業務。 (二)每日及每月實價登錄稽核、書面查核等相關業務。 (三)製作轄區新建案及實例分佈情況簡報、實價登錄動態分析 (四)每日登記案件之地價登錄及校對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薪資依115年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每月32,460元。 (二)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請敘明經歷、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簽名。2.畢業證書、證照、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3.以A4規格影印裝訂,信封註記應徵地價課業務助理,並於115年6月22日前寄送或親送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 。 (三)本所擇適合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正備取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吳先生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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