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

約用駕駛(預估缺)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2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 (二)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領有有效效期之職業大客車以上等級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擔任本校公務車駕駛行程。 (二)支援首長座車駕駛行程。 (三)辦理公務車清潔保養事宜。 (四)協助清潔公務車停車區域。 (五)承組長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請檢具下列表件各1份 (1) 約用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徵才訊息】下載,自傳部分請詳述)。 (2) 身分證及有效期限內職業大客車以上等級駕駛執照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 工作證明文件影本,須記載工作起訖時間(勞動契約及勞保加退保證明不得為工作證明文件)。 (5)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新進人員專區/新進人員報到應填表單5-5下載)。 (6) 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 2. 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115年6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或親自送件至「260047 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游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 約用駕駛職務」,履歷表電子檔並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 (二) 預定進用期間:本職缺為本校約用人員「預估」職缺,自115年7月16日起進用,試用期3個月。如屆時未能出缺,本徵選案將自動失效,錄取人員不得提出異議或其他主張。 (三) 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臺幣29,211元(薪點折合月支薪額低於行政院規定之薪資基準者補足其差額,該差額並隨同待遇調整或薪級提升而併銷),試用期滿且符合本校約用人員專業加給表規定者,另支給專業加給每月5,500元,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四) 應徵者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五)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國立宜蘭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游小姐,聯絡電話:(03)931722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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