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21
職務列等
-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EXCEL、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四) 未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實習處各組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室承辦人郭小姐電話:(02)27091630分機1715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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