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徵才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1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學歷要求: 大學(大學部3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科系要求:社會工作學系、心理學系、職能治療等心理衛生相關相關系所 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請檢附) 工作經驗: 不拘 語文能力要求: 1.台語:普通 使用電腦能力: 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心理健康業務時薪人員
聯絡方式
1. 請於115年6月18日前(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學經歷證明文件(在學證明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寄送「臺中市豐原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臺中市豐原區瑞安街143號)田小姐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兼職助理」,聯絡電話(04)25150326分機110。 2. 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3. 本局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 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正取及備取人員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5. 錄取人員請於公告後1個月內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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