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武林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1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 甄選類別:總務處幹事(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 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職務預估出缺日期為115年7月。 ● 具一般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具備總務處工作經驗者尤佳。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發、查催、繕校、登記及統計。 (二)各項公務報表收發及查催事宜。 (三)家長會各項業務、活動辦理及經費支出。 (四)全校教職員工勞保、勞退、健保及健保補充保費業務。 (五) 零用金及各項一萬元以內代墊款及鐘點費。 (六) 協助辦理採購、財產管理等業務。 (七) 校務會議之通知、議程及紀錄。 (八) 辦理學校活動邀請函、謝函寄發事宜。 (九) 辦理慶弔禮及各項標幟書寫準備事宜。 (十)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5年6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簡歷」及填寫聯絡電話、聯絡電子信箱、現職工作內容,並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明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6.男性役畢者另繳退伍令 7.其他(如身心障礙手冊者等,無則免附) (二)本案報名至6月19日(五)止,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工作內容問題請洽總務處劉主任(:02-26812475轉830),其他問題請洽人事室鄧主任([email protected],郵件內容請留下完整聯繫方式以利回電)。 (三)本案錄取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核派程序完成,依期限報到者,始生進用效力。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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