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組長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15年9月1日出缺,倘出缺原因消失則自始不生效力)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同時具備下列資格者: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者。
四、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五、需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
工作項目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
二、辦理整建工程、財物、勞務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三、督導學校門禁管理,管理及分配校警、工友工作事項。
四、辦理公共安全檢查、電梯安全檢查、飲水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公共安全保險、遊戲器材安全檢查及校舍管理維護等業務。
五、督導災害之預防、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
六、各項典禮、活動會場佈置及機具設備使用。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進入「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
2.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3.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1)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現職職務派令。
(5)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身心障礙手冊證反面影本、採購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成績單或證(明)書、兵役證件等,無則免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分證正反面、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職務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等)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Email至[email protected] 或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5617600轉150;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組長職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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