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約僱助理消防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7/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0
候補
1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者(97年7月17日【含】以前出生)、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汽車駕駛執照、性別不拘,須繳交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不含衛生所)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 備註: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得以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代替(註冊章應蓋至3年級第2學期)或由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證明書,得暫准報名,俟錄取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
工作項目
(一)執行航空站消防、災害搶救及應變與緊急救護等相關工作。 (二)擔任航空站消防裝備之使用、檢查與維護等工作。 (三)負責消防車輛試車、檢查、故障排除及缺點記錄。 (四)協同隨車人員實施車輛、器材、設施之初級保養及維護。 (五)其他交辦事項(含值班及值夜待命、廳舍之維護與清潔及週邊環境整理、接受消防在職訓練及定期演習、辦理消防勤業務等)。
聯絡方式
簡章及報名方式如下: (一)網路下載:115年6月15日起至115年7月13日止,請至臺北國際航空站官網(網址:https://www.tsa.gov.tw/)首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列印(不得自行修改相關內容)。 (二)現購 1.時間:自115年6月15日起至115年7月13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1:30至5:00)。 2.地點:臺北國際航空站-企劃行政組出納室(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路340-9號)。 3.工本費:每份50元。 (三)報名日期:115年6月15日(星期一)至115年7月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備註:體檢不合格或未依規定使用本項甄選專用體格檢查表者,均不予受理報名)。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以掛號寄達(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 臺北國際航空站-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甄試日期:115年7月18日(星期六)。 (六)預定榜示日期:115年7月27日(星期一)。 (七)錄取人員報到日期:115年8月28日(星期五)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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