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具有調任綜合行政職系及任用等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溝通協調能力且熟諳office軟體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四、願意學習主計相關法規及政府採購法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出缺單位:主計室;該職缺係占機關缺,非屬一條鞭主計人員缺。
六、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陳小姐;07-6279000#11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員
115/05/12 ~ 1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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