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良好中文書寫及公文處理能力,能進行資料整理、統計分析、簡報及報告製作;曾服務於政府機關、學校或相關行政單位者尤佳。
三、 具獨立作業能力、分析判斷及問題解決能力,能規劃工作進度、掌握執行時程,並完成交辦業務;具專案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
四、 具良好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能與校內外單位、廠商及相關人員進行業務聯繫與協調。
五、 熟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或具採購、招標、履約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 主動積極、認真負責、細心謹慎及樂觀進取之工作態度,並對環境管理、公共衛生及校園行政業務具學習熱忱。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校園廁所、飲水機等公共設施清潔維護履約管理。
二、 辦理病媒蚊防治、戶外消毒及公共衛生管理事項。
三、 執行校園環境巡檢、缺失追蹤及改善管理。
四、 協助膳食委員會稽查等相關行政業務。
五、 一般行政庶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注意:本校因業務需要,在不違反相關規定,日後得調整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工作項目或調動至其他工作場所服務。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備妥下列證明文件影本:(1)校聘人員履歷表(請檢附2吋半身照片)(2)國民身分證(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有關「校聘人員履歷表」,請至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織/人事室/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處下載
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News_n_169_sms_10279__CSN_31447.html
3.請於115年6月25日(星期四)前將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總務處事務組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或將應徵資料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未標明者恕不受理。
4.聯絡電話:02-33662234轉123(李小姐)。
備註:
一、本職缺預估115年7月20日出缺,實際起聘日以本校核定通知為準。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辦理面試,資歷不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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