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30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三) 具有外語能力者尤佳(如有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四) 工作態度佳,配合業務需求推動工作,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國家重大經建、公建及社發政策列管、追蹤、協調及查核等事宜。
(二) 辦理中長程個案計畫(公共建設及社會發展)全生命週期管考,含計畫審議、先期作業、院管制計畫,以及公共建設預警計畫管考、追蹤與查證等事宜(依部會分工)。
(三) 辦理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維運、政府計畫資料庫功能強化及資料創新整合運用等事宜。
(四) 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與管制評核作業要點等法制作業,以及本會列管個案計畫年度管考事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二)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畢業證書、語文能力及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人:人事室彭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47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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