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
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學歷。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在夜間及例假日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者。
工作項目
一、綜合受理櫃檯各項戶籍登記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5年6月23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依實際資料檢附)、現職派令及最近銓敘部審定函、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或上傳資料提供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另以紙本投件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或於115年6月23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依實際資料檢附)、最近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等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以Email應徵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標題註明「應徵戶籍員職務」(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另請再以電話確認電子郵件是否寄件成功。洽詢電話:02-27233977轉805曾小姐。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候補人員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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