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以國外學歷報名甄選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文件及教育部採認之證明文件)。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 擇優錄取若干名,並自榜示日起列入候用名冊,於下次同類型甄選放榜日之前未獲僱用者,喪失候用資格。如無適合人選,得從缺。
工作項目
代理本院書記官、錄事、庭務員或執達員等工作。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3日(星期二)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地址:(220228)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 報名時應繳交之文件: 四、「報名人員資料表」請以電腦繕打,電子檔請傳送至本院人事室([email protected])。免寄紙本。僅填傳本檔,未寄送紙本報名表件者,視為未報名。 五、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623、622張小姐。 六、簡章備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甄試簡章,網址分別為: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 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站 http://ipc.judicial.gov.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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