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讀生(須為在學學生)(秘書室)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2
職務列等
新臺幣31,450元/1人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夜間部在學學生,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品行優良且做事負責認真。
工作項目
一、協助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相關事務。
二、協助環境整潔維護。
三、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星期一)止,檢具應繳表件以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或紙本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至本局秘書室文書股報名(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簡股長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67)(請註明應徵秘書室工讀生職務),逾期恕不受理。
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若為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相關資訊如附件甄選計畫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讀生(須為在學學生)(秘書室)
115/05/08 ~ 1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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