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

約僱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3
職務列等
25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4,775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EXCEL、請購核銷系統、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者。 三、有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即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消耗性物品採購、登記、列冊管理事宜。 二、財產管理。 三、公物保管與損壞賠償事宜。 四、場地開放租借管理。 五、地震災民收容所救災物資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自行擇一辦理) 1.親自報名: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3日(星期二)止,於本校上班時間8:00~16:00親自送件或委託送件。 2.線上報名:請於115年6月23日(星期二)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序填寫應徵本職缺相關資料並上傳附件。 3.通訊報名:請於115年6月23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掛號郵寄本校『110026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8巷15號興雅國中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務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管理員」。 (二)報名應繳表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1.報名表(含照片)、甄選自傳及切結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者免附)。 5.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 6.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無者免附)。 (三)甄選日期及方式: 1.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口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口試(佔100%):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開始口試(請攜帶身分證件於上午8時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逾報到時間以棄權論)。口試順序由本校依報名先後編號依序進行,應試人員由本校擇優錄取,如不符所需,得以從缺處理。 (四)聯絡人:(02)27232771#186人事室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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