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3
職務列等
5等至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溫泉相關業務。 2.辦理觀光事業規劃及輔導等業務。 3.峰市集、藝術之森管理業務。 4.原住民族館及張學良故居管理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本(115)年6月23日(星期二)前逕送或郵寄至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95號(新竹縣五峰鄉公所)人事室温小姐收(聯絡電話03-5851001#801)(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請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2年或訓練6個月以上之證明文件(未具專科以上學歷者應附本證明文件)。 (5)男性須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6)以上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2.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備取名額1-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甄選結果將登載於本所網站https://wufeng.hsinchu.gov.tw/) 4.本職缺係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課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滿即無條件解僱。 5.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42,028元(薪點折合率150.1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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