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1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 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2)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3) 無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家庭教育及高齡教育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5年6月22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f.檢附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4)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9)備註: 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3/09 ~ 115/03/13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12/22 ~ 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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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12/17 ~ 114/12/26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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