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2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學歷要求:大學 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農業相關科系尤佳)
3、駕照要求:機車、小型車擇一即可
4、工作經驗: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辦理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收取之相關業務。
二、辦理林政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資格條件具有意願,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請於115年 6 月 22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 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請選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註冊->登入->履歷填寫->應徵職缺->確定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汽(機)車駕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等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另參加者請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四)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五)其他:
1、工作時間: 自8時0分至17時0分
2、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
3、核薪方式: 月薪(學士學歷約新臺幣38,948元;碩士學歷約新臺幣45,624元)
4、僱用期限: 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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