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約僱佐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16
有效期間
115/06/16 ~ 115/06/25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1.本局研習班業務(春、夏、秋季共三期)。 2.研習教室整修、維護及租借。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待遇280薪點[現為280× 139.1(薪點折合率)=38,948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三)僱用期限: (1)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或被代理人銷假前1日止。 (2)被代理人預計接續自115年10月16日起至116年4月15日止育嬰留職停薪,由本局就本職缺約僱人員資格條件、僱用期間之工作績效及業務需要報經縣府同意後,得續僱之。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cc.gov.tw/)首頁→訊息公告→行政公告項下。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藝推科楊代理科長(聯絡電話:03-5510201分機2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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