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技正
公告日期
115/06/15
有效期間
115/06/15 ~ 115/06/18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歷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
四、無限制轉調情事者,但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之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工作項目
一、策劃、督導本局及所屬鄉、鎮、市衛生所執行醫療保健、衛生教育等相關技術業務。
二、襄助局長處理局務並推行全縣衛生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銓敘部相關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參見本公告附件)、相關服務或離職證明等(本案聯絡人:洪先生,電話:037-558067)。
二、甄選方式:
經審查合格及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定;經錄取人員,本局另行通知而不公告,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逾期報名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其他:
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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