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6
有效期間
115/06/16 ~ 115/06/22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有電腦相關經驗者為佳。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 (尤佳)。
註: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不符合甄選資格。
二、遴選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人事室收(不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親自報名者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信封請註明:應徵環殯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單,經由人事室正式通知,並公布於本所網站。
三、報名截止日期:
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止(星期一)17時00分止。
工作項目
(一)、辦理該村鄉民業務。60%
(二)、配合各課辦理所交付等業務。3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及人員:03-8751321*191,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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