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16
有效期間
115/06/16 ~ 115/06/25
職務列等
-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依 據: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本校115年度僱用計畫辦理。 報名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需提供相關工作服務證明)。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在有效期間(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為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五)與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無三親等以內親屬關係。 (六)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 、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工作項目
(一) 學校財產及物品管理。 (二) 財產登記、維護及報廢等各項管理事宜。 (三) 教師與行政人員辦公用品購置、分發及登記。 (四) 借用場地及停車場開放、登記與管理。 (五) 負責小額採購。 (六) 協助校外教學驗車。 (七) 交通費申請及製作印領清冊。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擇一辦理) (報名表件電子檔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一)1.通訊報名: 請於115年 6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 (係以本校收件簽收時間為憑,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 『應徵約僱幹事』及日 間聯絡電話, 請自行來電查詢。另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另通知及退件。 本校地址:114015台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 電話:27907161轉171人事室(報名資格) 27907161轉151總務處(工作事項) (四)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或條件不符本校需求者,本校得斟酌 情況從缺。 九、甄選結果: (一) 錄取名單於甄選作業完成後,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s://www.bhps.tp.edu.tw/nss/p/index),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 正取人員應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正取人員在進用期間因故離職,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附則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2.線上報名:請於115年 6月25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履歷資料,並請將第八點(二) 報名應繳表件1-7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報名之各項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資料審查合格者,由本校視「學歷、經歷、專長」等項目擇優後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繳驗表件:(依個人所具資格應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並請依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詳附表)。 2.甄選自傳(詳附表)。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6.服務經歷年資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繳)。 7.特殊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影印本(無者免繳)。 附註:所繳資料影本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 ,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九、甄選方式: (一)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依工作需求擇優錄取,擇優標準包含相 關工作經驗、專業證照、進修研習內容、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甄選日期及時間 另行通知,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內容包含儀容舉止、專業知能、工作理念、表達能力、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三)面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俾憑查驗(由本校依報名先後編號依序進行甄試), 逾時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甄選。 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及放棄先訴抗 辯權。 (二)本簡章各項日程如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須變更時,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網址:https://www.bhps.tp.edu.tw/nss/p/index),不另行通知。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法令未規定者,由本校甄審會議決議。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幹事(身心障礙缺)
114/02/08 ~ 1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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